法令者,民之命,治之本。
回顧2020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答卷,成績不俗: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規10件,審查批準設區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規、單行條例26件;開展6個領域法規清理,修改、廢止法規16件。
法為何鑄?常委會圍繞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,探索走好以生態優先、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,自覺把立法工作放在自治區工作大局中來謀劃和推進,全力支持打贏三大攻堅戰、應對重大風險挑戰、推動實現“六穩”“六?!蹦繕巳蝿?,圍繞中心工作、緊貼民生需求,以良法保障善治,為確保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和“十三五”規劃圓滿收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法為誰立?為民。每件法規都要代表最廣泛的民意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堅持開放立法,2020年共開展立法調研16次,對10件法規案邀請立法咨詢顧問和有關專家進行了論證;堅持每件法規案都向社會公眾、人大代表和基層立法聯系點征求意見。
堅持生態優先、綠色發展,筑牢祖國北疆重要生態安全屏障,立法先行。在已經出臺大氣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基礎上,2020年,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,將打好藍天、碧水、凈土保衛戰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。為了守護好祖國北疆這一方綠水青山,擦亮高質量發展的綠色“底色”,常委會以精準立法因地制宜解決實際問題,創造性出臺了自治區額濟納胡楊林保護條例,用最嚴格的規定保護珍貴的胡楊林。
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,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,打造更好營商環境,打出立法“組合拳”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,以法治手段加強地方金融監督管理,防控金融風險,引導地方金融高質量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。全國首部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地方性法規——自治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條例,也在2020年出臺并施行,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、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添上法治之力。
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、增進人民福祉,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。過去的一年,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,以完善立法推動解決民生熱點難點問題。
農村牧區公路條例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、反家庭暴力條例、精神衛生條例、紅十字會條例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,2020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的地方法規中,有超過一半緊貼民生需求,以民生立法的大踏步邁進交上了一份人民至上的精彩答卷,以優質的法制供給服務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,促進家庭和諧、社會文明進步,呵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心理健康,增進民生福祉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。
落實高質量發展理念,堅持人民至上,還體現在法律的修改和廢止上。2020年,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足食品藥品、公共衛生、煤炭資源、野生動物保護和動物防疫及傳染病防治、民法典、民族工作深度開展法規清理工作,及時跟進上位法變化,結合實際情況“打包”修改和廢止法規16件,以法治的與時俱進保障人民利益,確保國家法治的統一。
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,做好新時代民族工作,離不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主線。2020年,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按照立法計劃安排,制定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,以法治強化各民族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、厚植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。立法伊始,常委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,對征集到的近400條修改建議逐一研究進行吸收采納。目前,已經形成條例草案共70條,即將提請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。常委會還適時開展了涉民族工作方面法規的專項清理工作,對自治區現行有效的171件地方性法規中涉及民族工作的內容逐件逐條進行梳理,將其中需要重新制定、修改或廢止的內容納入2021年立法計劃。
以道為常,以法為本。2020年是極不平凡的一年,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這一年中立法工作步履穩健,以高水平法制供給為自治區高質量發展護航。(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章奎)